新京報快訊(記者王煜)今日(3月15日),新京報記者從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獲悉,由於存在抽查質量不合格等情況,江蘇省南京、無錫兩地工商局對無印良品銷售的拉桿箱進行點名。(轉自:新京報)
無印良品拉桿箱
無錫市工商局發佈的2017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顯示,2017年5月,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,反映無印良品無錫第二分公司銷售的兩款拉桿箱質量存在問題。執法人員征得當事雙方同意,對由消費者提供的兩款拉桿箱及在售的4款類似規格型號拉桿箱按程序進行抽樣取證,並送法定檢測機構進行質量鑒定。經檢測和復檢確定,送檢拉桿箱物理機械性能不符合國傢標準要求,為質量不合格商品。
經查,無印良品無錫第二分公司已銷售上述不合格拉桿箱累計23個,均由總公司無印良品(上海)商業有限公司統一配送供貨。執法部門責令涉事公司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,罰款53131.8元,沒收違法所得13713.9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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